各学院及附属医院: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启动2024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提名2024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工作正式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分类及提名渠道
1、奖项分类
(1)人物奖分为: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
(2)项目奖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含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科学技术普及类)。
2、提名渠道
(1)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由下列个人和组织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突出贡献中关村奖获奖者;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区人民政府;民政部登记的科技类的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可通过以下网址查询: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下同);市科学技术协会。
(2)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由下列组织提名: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区人民政府;民政部登记的科技类的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市科学技术协会;在京高校院所。
(3)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由下列组织提名:(1)校本部各学院选择首都医科大学作为提名单位。(2)附属医院可选择首都医科大学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区人民政府等具有提名资格的其他组织。
二、提名规则
1.提名者应当坚持以德为先,以学术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对候选人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2.提名者应在本学科、本领域、本行业范围内进行提名。
3.突出贡献中关村奖:个人每年度可独立提名1人,组织每年度每个领域可提名1人。
4.杰出青年中关村奖:个人每年度可2人联合提名1人,组织每年度每个领域可提名1人。
5.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组织每年度每个领域可提名1人。
6.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采取不限额提名。提名特等奖项目需提供1家民政部登记的本领域科技类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的推荐意见,或者3位院士的推荐意见(见附件2)。
7.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提名有效期最长可为5年,候选人在有效期内不更改姓名、国籍、工作单位、证件号等关键信息的,提名者无需重新提名。其它5个奖项的提名有效期仅提名当年度有效。
三、被提名人(项目)的基本条件
被提名人(项目)必须符合《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人和被提名项目候选人应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科学精神。
2.杰出青年中关村奖的被提名人出生日期应在1983年1月1日以后。
3.已获得或当年度被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个人,不得作为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的候选人。
4.已获得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的个人,不得再次作为同一奖项的候选人。
5.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为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中一个奖项的候选人。
6.被提名项目要求整体应用1年以上(自然科学奖提交的代表作公开发表(出版)1年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类的科普作品普及1年以上),时间节点为2023年6月30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或者许可的项目,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获得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被提名项目近三年经济效益的年份为2021年至2023年。
7.提名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中重复使用。
8.2022、2023年度连续两年提名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提名。
9.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候选人。2022年、2023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本年度不能作为提名项目的前三候选人。
四、提名程序
1.注册提名
具有提名资格的个人和组织通过提名系统进行提名。提名系统于2024年7月5日开通。具有提名资格的个人和组织,往年度注册过的提名者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未注册过的,需在系统登录页面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使用。
2.提名公示
为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提名单位应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内公示本单位本年度提名项目的基本情况。同时,提名单位应责成项目所有候选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提名意见、主要支撑材料目录、候选人及排序、候选单位及排序等相关信息。提名单位可在电子版提名材料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审查通过后,在提名系统进行下载公示,并将公示情况图片在8月27日17时30分前上传至提名系统。候选单位、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提交给提名者备查,无需上传。2024年8月15日前,各单位反馈公示情况盖章扫描件至学校联系人邮箱(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公示情况+学院或医院+第一完成人姓名”)。
五、在线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4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1)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填写内容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详实,强化诚信承诺。
六、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提名阶段,书面版提名书在提名系统中扫描上传,不再报送纸质版书面材料。书面版提名书上传要求:①从提名系统导出,需带有水印;②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③含主件和附件;④PDF格式,限40M。
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且符合“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回避申请要求”的,应在提名阶段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PDF扫描件申请专家回避(见附件3)。
经评审获奖项目需报送纸质版书面提名材料。纸质版书面提名材料要求:①内容为提名书2套(原件1套,含主件和附件);②与提名系统上传的PDF格式书面版提名书完全一致;③一律采用A4纸,单双面使用均可,附件不超过40页;④主件及附件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用彩页隔开),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加贴“装袋标识”(见附件4)。
七、提名时间
1.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4年7月5日9时30分;系统网址https://sta.kw.beijing.gov.cn/jltm/;
2、2024年7月30日9:00提交学校审核,各学院、附属医院反馈申报清单(附件6)和提名意见WORD版(命名规则:提名意见+学院或医院+第一完成人姓名)至学校联系人邮箱zhuting@ccmu.edu.cn;
3、市奖励办项目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17时30分。提名材料经形式审查存在问题的,可以进行一次补正,补正后仍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不予受理。补正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17时30分。
4、2024年8月22日前,各单位汇总反馈需首医盖章的正式版水印电子页(仅盖章页)至学校联系人邮箱,一个项目一个文件,文件命名为“盖章页+学院或医院+第一完成人姓名”;
5、书面提名材料扫描件(含附件)在电子版提名材料网审通过后即可上传,市奖励办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17时30分。请尽早上传系统,并将签字盖章版反馈学校联系人邮箱。
6、请各申报单位注意各项材料提交的时间截点,做好提名项目的组织和提醒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八、注意事项
1、请先行做好成果登记工作,获得成果登记号后方可系统填报,登录市奖励办网站查询http://kw.beijing.gov.cn/col/col9216/index.html。
2、请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附件1《提名工作手册》中的填报要求、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和相关规范性表格。
3、请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尽快进行论文检索,获取检索报告原件(必须)。
4、请申报人及时关注系统状态:如项目退回,则及时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到学校,直至市奖励办审核通过。
5、获奖项目后期须报送纸质版,故请保存好签字盖章等原件。
6、请各学院、附属医院做好形式审查,审核后再提交学校。
九、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人:朱婷 83911070 zhuting@ccmu.edu.cn
2、北京市奖励办联系方式见附件5,提名过程中如遇需要咨询的问题,请与对应专业组的主管工程师联系。
科技处
2024年7月8日